在想些什麼呢?我能想些什麼呢?在這個該睡覺時卻還不睡的夜裡,我在想些什麼呢?
今天學校來了位稀客,認識了近二十年,交情也不淺。他先看著我擺放訓練盤,再看著我指示小朋友做訓練,然後就邊聊邊看學生練球。
我知道他一定是有事而來,於是我說:我知道你是無事不登三寶殿的,這回我是不是又惹事了?他呵呵笑著說:有人叫我來,我就來看看。他接著說:是不是有人投訴你什麼?
哈哈,沒猜錯,督學在百忙中抽空來學校,一定是有什麼事的。
原來是上週五,上四年丙班體育課時,我用海豚哨打了二位互踢的小朋友的屁股各一下,其中一位不幸敲到無名指的指甲。下課後,有小朋友說要回去告訴老師。這位小朋友不止告訴了老師,也告訴了教務主任,而導師也告訴了教務主任。
是誰投訴到教育處的?
督學說是不是你答覆家長時口氣太差,我回說根本就沒家長和我說什麼。小朋友第一時間,我也幫忙噴了急速冷凍劑,下午我去看他時也沒有什麼不適的狀態〔原來也只有一點點黑青,真的就一點點,不認真看還看不到〕。我笑著和他說又是自己人搞的?
當時辦公室裡有幾個人,一位曾經是三年前曾投訴我卻沒搞倒我的訓導主任。哈哈,督學說怕有記者到學校,所以先到學校來了解一下。難道又要上電視及文字媒體了?
我犯了碰觸學生肢體的天條,然後又不願接受教務主任及校長的輔導,最後就是今天這麼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