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生活都不會是美麗順遂的,而小不忍則亂大謀,如果當年不要負氣放掉主任職務,也許今天會順利些!在學校不當行政人員,好像就只能任人擺弄,很難成事。理想只能在我還握住一些職權時,盡力而為才可能有實現的可能。計畫自己寫、公文自己寫、經費自己找、一切都猶有可為。但我不在那職位時,我的理想只是我的理想,沒有人有義務要幫我實現我的理想,那根本就是吃力不討好的事。
〔苗栗縣府〕的承辦人員以我的TYL賽程是在5/10/0800,所以不予補助5/9日北上後的住宿費,但教練必須在5/9/1500參加技術會議,球隊也得提前一天適應場地,不是嗎?要教練在5/9/1500前往台北參加技術會議後返回頭份,隔天一早五點半再帶學生上台北比賽?還是擺明了就是5/9晚上的住宿費需要自理?
拜託中華足協的承辦人員公告:5/9/1500球隊報到及教練技術會議。只加那〔球隊報到〕四個字會有困難?電話那頭沒有拒絕我的要求,但公告時仍只有教練技術會議,而事實上除了台北的參賽球隊,哪個球隊不都在5/9就到達比賽場地?三天的比賽苗栗縣府補助18200元,哈哈,比起去年一毛錢都沒有,這算是很多了,我該滿足了,謝謝苗栗縣府的承辦人員哦!
5/9.10.11.12TYL比賽後,接著是5/16.17.18.19第三屆台灣足協盃國小女生足球錦標賽〔只邀全國八強,設有球隊設備獎金,第一名十萬,第二名五萬,第三名三萬、第四名二萬,五至八名各一萬,補助交通、膳食,住宿免費〕,這二個盃賽,尖山女足去年都得冠軍,今年都要尋求衛冕。TYL的參賽已無問題,但昨天看到行政人員的公文加註:由於比賽太過接近,請校長裁示是否給於公假參賽。這是告訴我,如果不給公假,我還是得像去年一年拜託內人帶隊,學生請事假參賽?怎不是加註:由於成績卓越或是什麼的...全力協助參賽。
名譽、榮耀好像都是教練和學生的,苗栗縣府沾不上,尖山國小也沾不上,所以一切因奮鬥、努力而生的苦果都必須自己承擔!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滿載而歸 成功順心 ~~
一切就看著辦,看自己怎麼辦而不是看人怎麼辦。
成功是自己造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