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規定2014年暑期國小足球隊的出國比賽推荐資格〔他們註明本會只負責推荐,一切經費需自籌〕:
體育署盃各組第一名:尖山獲得U12女生組冠軍,取得推荐資格。
TYL全國決賽前三名:尖山獲得U12女生組亞軍,取得推荐資格。
全國的國小女生組可以獲得推荐代表台灣暑期出國的比賽就僅有四個名額,尖山拿了其中二個,另二個是台東成功及苗栗士林〔TYL全國決賽第一及第三〕,台東成功在校長及縣議員的努力協助下,經過媒體協助,很快的取得經費,而士林國小則在校長決策指揮下決定把男女生隊帶去日本兵庫縣,找經費向來是士林葉校長的強項,他們的孩子出國不是問題。
惟獨尖山竟然還在未定之天,擔任教練的我這些天都要為這事食睡不安!
當然面對現實,沒有經費就放棄是最簡單的作法。但從來沒有任何學校是在經費完全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出去的,最後還都要仰賴台灣的慈善企業及個人贊助始能成行。
〔放棄〕不是不行,這是我一直在考慮的,因為一肩扛起所有訓練及比賽〔含出國比賽〕的責任,我沒有那麼大的能力也沒有那麼堅強。從事這個爹不疼、娘不愛的足球訓練工作,從來就不是一件輕輕鬆的差事。多年的堅持及奮戰不懈,此刻應該已到達了極限,我應該放自己一馬了。
但〔放棄〕卻也等於放棄了理想及堅持,更是放棄了因我而學習足球的小孩。他們只知道出國比賽是最高的榮耀與獎勵,我的放棄會是一個多糟糕及負面的手法?孩子們每天犧牲課餘時間,每天晚上做作業到八點,忍辱〔因為大家認定練足球沒有前途〕負重參與辛苦的練習及比賽,我們都做了相當大的付出,圖的也只是榮譽二個字。
所以,我要放棄嗎?可以放棄嗎?祈求上蒼指點我吧!
不放棄又要怎麼做?要去哪裡?
按照苗栗縣府的優秀體育團隊出國獎勵辦法,我們取得全國第一名及獲得負責單位的荐函,在亞洲地區可以獲得二萬元的補助,而去歐美則有三萬元補助。但從校長口裡說到:因太多團隊出國〔沒有全國賽第一,但獲縣府核准的也可以出國〕,所以在經費不夠的情況下,不管去哪裡教育處只能每人補助一萬。
原先我們計畫去義大利或澳洲,小朋友們也期望去義大利,這樣一來,我們必須再多自籌二萬。
去大陸是最省經費的,但幾年來去的結果是比賽規模不如預期,說是國際邀請賽,但參加的只有大陸、港、港、澳、台,與我們想與歐美日韓等足球強國切磋的期望不符。
去歐洲大約要一百八十萬,去大陸大概八十萬就夠,不管去哪裡,在苗栗縣政府的承諾落差下,我除了煩惱還是煩惱。
所以,問題又回到〔放棄〕這個選項。反正,今年十一月退休對我最最有利的選擇,不管誠信、不管理想、堅持。就這麼選擇放棄,是一個最簡單的選項。
但是,人啊!你是為什麼而活?你的存在是為了什麼?
堅持了無數個寒暑,奮不顧身的也與威權抗爭過,再困難的環境也都因為善心企業及個人協助而一一熬過,我可以因為一時困頓而不思努力而選擇放棄嗎?
我清楚的知道:這一放棄及退休,所有因我而來的東西都會因而消失:尖山足球場、足球教室、足球隊的榮耀,尖山有足球專長小朋友的未來……。
明天是申請出國推荐函第一梯次的截止日期,我必須在苦難中做出抉擇。祈求上蒼庇佑,讓我做出正確的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