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球結束後,急著生火,小朋友們也很熱心,三個烤肉架都有一些小朋友搶著幫忙。六點半左右來了些家長,烤肉才正式開始。
烤到快八點時,那位讓我擔心的國二學生紅著臉,左右手各拿著一罐台啤,打亂我和家長的談話
他酒喝
並不是不阻止,而是他
我犯的錯是違反少福法:叫未滿十八的未成年人買菸酒。這可嚴重
我無法絕情到把那些人趕走,我也無法和教過的學生劃清界線,縱使他可惡至極,他願意找我,我還是會張開雙手歡迎他,更何況他們還是小孩子,他們也只是不讀書,行為有些失序而已!我推開他們,只會把他們推向深淵,如再受有心人利用,那麼他們的下場只會更慘。一件小孩的管教問題,學校自己有心塑造渲染成重大的社會事件,這些身處校園中的人,真的比我更配為人師?
如果殺了我可以挽救那些小孩,可以受到破壞的教育形象,那麼要殺要宰,隨你們去吧!小孩子不讀書不是罪過,把他們當牛在養,那才是罪過,而動不動就要處份記過,更不是教育之道。
三十年來我不曾和學生收過一毛錢,包括自費參加比賽,我也沒要求
請縣長相信,我沒丟劉家人的臉。苗栗體育發展不起來,是因為這樣的校長不少,他們不希望我們帶學生去外縣市、出國比賽,他們說縣內玩玩就好好,幹嘛要搞那麼大?搞那麼大對我有什麼好處?只是增加校長壓力而已;他們說你們要去比賽,我沒錢給你們去比賽,給了你們去比賽,我要擔心學生受傷會連累到我。
敬請縣長明查這樣的校長到底有多少?這些人還能為苗栗子弟作育英才嗎?
感謝有您當苗栗縣縣長,造福地方父老及子子孫孫!謹祝您政恭康泰,更上層樓,長命百歲!
職 劉恆亮謹上 10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