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及檢討

2011092610:00
     9/7下午,五點時那批國中生來要求和我們踢球,我想晚上他們一定會來學校,這不是我想樂見的。 我們練球到六點準時結束。    
    練球結束後,急著生火,小朋友們也很熱心,三個烤肉架都有一些小朋友搶著幫忙。六點半左右來了些家長,烤肉才正式開始。
    烤到快八點時,那位讓我擔心的國二學生紅著臉,左右手各拿著一罐台啤,打亂我和家長的談話
,教練:我要敬你一杯。理智的人應該叫他離開,或是不喝他的酒。但,一直想再去找他談談,卻苦無機會,這時他主動找我,機會難得,我說:誰賣你的酒?你現在就開始喝,要喝到什麼時後才會長大!然後,叫他坐下來,我和家長勸他不要放棄自己......。
    他酒喝
完後,站起來說要買酒請我及家長,我說不要喝了,但他說沒關系,他還要喝。我問家長的意思,他要拿錢,但我先拿出三百,說:不要你請,你幫我們買回來就好。(還問了你要去哪買?他說有地方買)買回來後,他回去他那團人處 ,我和家長邊聊邊招乎小朋友吃烤肉。三百元的酒,是我們六位大人喝完的,事後得知他們也買了三百多元的菸酒。整個過程根本就看不到我及家長們和他們歡樂暢飲。
    並不是不阻止,而是他
們在五十公尺外,我忙著招乎家長及小朋友。規勸,教導,我都做了,但他們生活在他們自己的圈子裡,在校園追逐打鬧。是否大肆破壞造成滿目瘡痍,我想這是有心人在大做文章。
    我犯的錯是違反少福法:叫未滿十八的未成年人買菸酒。這可嚴重
擴大到記我過,要指控我行為失當,不配為人師?〔早知道就讓他自己或家長出錢就好,但我不會那麼奸巧〕
    我無法絕情到把那些人趕走,我也無法和教過的學生劃清界線,縱使他可惡至極,他願意找我,我還是會張開雙手歡迎他,更何況他們還是小孩子,他們也只是不讀書,行為有些失序而已!我推開他們,只會把他們推向深淵,如再受有心人利用,那麼他們的下場只會更慘。一件小孩的管教問題,學校自己有心塑造渲染成重大的社會事件,這些身處校園中的人,真的比我更配為人師?
    如果殺了我可以挽救那些小孩,可以受到破壞的教育形象,那麼要殺要宰,隨你們去吧!小孩子不讀書不是罪過,把他們當牛在養,那才是罪過,而動不動就要處份記過,更不是教育之道。

    三十年來我不曾和學生收過一毛錢,包括自費參加比賽,我也沒要求學生要繳錢,學生的鞋襪及球衣護具,大部份是民間企業贊助,一部份政府補助,小部份由我支助。我中午教學生寫書法,我送學生毛筆,為他們準備紙墨,三十年前在泰安梅園如是,三十年後在尖山也如是!我不是有錢人,但我願意為學生付出。我痛恨未成年學生喝酒、抽菸,所以我不會提供菸酒給未成年的學生。天可憐見,我的清白及努力,不會毀於學校內部人員的醜化、陷害。
    請縣長相信,我沒丟劉家人的臉。苗栗體育發展不起來,是因為這樣的校長不少,他們不希望我們帶學生去外縣市、出國比賽,他們說縣內玩玩就好好,幹嘛要搞那麼大?搞那麼大對我有什麼好處?只是增加校長壓力而已;他們說你們要去比賽,我沒錢給你們去比賽,給了你們去比賽,我要擔心學生受傷會連累到我。
    敬請縣長明查這樣的校長到底有多少?這些人還能為苗栗子弟作育英才嗎?
    感謝有您當苗栗縣縣長,造福地方父老及子子孫孫!謹祝您政恭康泰,更上層樓,長命百歲!
        職  劉恆亮謹上       10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