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盃中區十歲幼童比賽的鳥事

2011031210:00
 
    三月十一早上九點的比賽,只因對方怕輸〔可能是一定得贏〕而用我們沒有準備在學證明書,堅持不讓我們出賽。經記者的協助才向主辦單位取得合法出賽的決定,但始終因對方教練及家長的阻擾,折騰到下午近四點才再進行。
    整個的比賽場面還真的是令自己佩服。我一個教練獨自對抗中華的教練及十多位家長,球場三面都圍繞著中華的家長及學生,我聲嘶力竭的叫喊學生,只希望不要被那些人嚇到,還希望我那二位二年級的小女生能發揮作用,協助球隊擊敗對手。
    我們以他們那一群人決定我們可以出賽的陣容,三位二年級的學生〔一男二女〕及四位三年級的學生〔一女三男〕,我的對手是名教練及那群有錢有閒的家長,學生則要面對全部都是三年級學生的球員、場外中華四五六年級的學生的吶喊。
    我可敬可愛的學生啊!雖然看得出來妳們懾於聲勢有些怯場,但妳們奮力博鬥, 雖然沒有踢贏對手,但也未讓對方打倒,0:0的比數相信會讓對手知道是他們踢不贏我們,而不只是證件的問題。
〔可惡的是上午十一點對國安,當我向那位現役國家代表隊選手的教練提出:可以不要再查證件,讓我們的小朋友比賽的請求時,她竟然以她們校長會來而拒絕我,隨著中華的步伐,以打落水狗的姿態,再次以證件問題讓她審核過後決定我們只能以那七位小孩出賽。下午恢復的比賽,中華才得據以要求大會用同樣的陣容面對他們。

    對國安的比賽,我們那七位可敬可愛的小朋友也只以一球見負。〕
用證件問題來屈服對手,而不是以實力擊敗對手,這是我從這次少年盃中區足球賽得到的教訓,不管你的實力有多強,不管這比賽重不重要,是不是以培養幼兒對足球的興趣為主,既然要參賽,還是得遵照那主辦單位忘了修改的競賽規程。不管是不是要做球員資料表、要有身分證或貼有相片之健保卡,還得額外準備那不必再有的在學證明書,不然就得在賽場外被打敗。
    附記: 從來沒有帶過三年級以下的小朋友參加外縣市的比賽,這一次心血來潮,想說三年級球員有自己班上的六個學生,就利用這比賽帶他們出去見識見識。沒有想到碰下那二個非贏不可的足球強校,他們會那麼用心的看待幼童組的比賽,原來好成績一定要用方法的。而我這笨蛋竟然忘了去年被查證件的經驗,唉!畢竟是老人家了,記憶力總是差了些,讓我那些三年級的學生有了一次不好的經驗。〔我老是老了,這一次擔任守門員的可是我班上第一名的學生,但他也忘了帶健保卡! 可見這不是老不老的問題,而是大人們心機的問題吧!
他奶奶的,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