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與婚姻

2011060410:00
 
在人際交往快速,社會價值多變,言論和出版自由發展過快,女權主義高漲的時代,【外遇】--婚姻不忠的多樣現象從偶爾的「意念走私」,到流行的『一夜春宵』,乃至於『畢生至愛』不僅在歐美開放國家,是成年人感與趣的話題,許多人認為它是值得關注的現象。在現今社會,不僅是市井小民,就連美國總總柯林頓,也要在權力中心的辦公室,弄出陸雯斯基事件。
在台灣這個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國人,向來以謹慎、道德、婚姻為重的家園,也有章、王,王、林等高層、高級知識分子的外遇事件;就連週遭,一個簡單、民風純樸的環境,和我工作相關的同事、朋友,竟也不停的傳出外遇、婚變的事件。外遇似乎是不分國度、地區的無限漫延。外遇、性壓抑的解放,也就形成了這個社會特有的表徵,是一個值得每一個成年人探討的社會問題,也是每一個教育工作者,在倫理教育值得未雨綢繆的工作。
從莫頓.杭特的外遇--情感出軌的真實告白一書中,歸納外遇的最大誘因,乃是性慾。從我們中國人的至聖先師孔子的『食色,性也』,性慾的普遍性與必然性,性愛的歡愉,尤其是神祕性愛的歡愉,刺激著人類原始及受傳統壓抑的慾望。
外遇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現代人,在這個功利的社會,因社會的冷漠無情,在道德感與倫理觀念式微,性觀念的開放,性知識的快速傳播,加上女權主義者的推波助瀾,尤其是如何春蕤的豪爽女人或是好色女人的鼓舞,鼓動了傳統女人對性壓抑的解放,女人從外遇者被動的角色,一躍而為婚外情的主角,更加速予婚外情的泛濫。為了滿足自身的需求的人們,就從性關係著手,滿足自身性慾的滿足及性的成就,而婚外情就如雨後春筍永不停的萌芽,追求婚外戀情等,也像烈火燎原般的速擴散,所有一發不可收拾之貌,值得大家重視,尤其是婚外情,將嚴重到破壞家庭,搞亂社會結構的當下。
雖然外遇者或是婚外情的主角,都會有著痛苦與矛盾,歷經心靈糾葛的掙扎,都會有一套為自己脫軌行為辯解的藉口,對整個事件的合理化解釋,而結果也通常是以悲劇落幕,但是為了外遇產生的激情,原始的情慾的刺激,追求男歡女愛肉體糾纏的感官歡愉,偷情興大男人享齊人之福的心態,許多人還是如飛蛾撲火般的,飛向快感,飛向情慾,也飛向毀滅。
雖然有些外遇事件,有人認為是可寬恕的罪,來原諒自己不當的行為,有人認為藉著外遇,可以檢討婚姻中的缺失,而有促進夫妻感情的功效。亦或脫離原有配偶、失敗的婚姻,有尋著畢生至愛的結局,但這畢竟是少數的個例。在原有婚約關係下,發展出來的感情,代表著不忠與背叛,這是違反社會倫理與道德的,不是值得鼓勵的。
每一個婚姻,都經歷相知相識、相愛的過程,在婚姻的盟約中,有著終身廝守的承諾與責任,也有著理想的實現。如果只因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感情的終結者,或是因婚姻,而把另一半當成綿衍子孫的工具,性愛變成公式般的敷衍了事,而在外尋求滿足,這不但是欺騙,違反了道德而且還嚴重的扭曲了人性,儼如禽獸。性只是滿足自身慾求的一種發洩,如果造成了傷害,不僅害人害己,也將遺禍子孫。這對因不甘於平凡、寂寞或盲目追求婚外情的人,應該有警惕的作用,否則社會的亂像,不只因政、經而亂,也將為不當的性關係而亂,永不止息。
婚姻是神聖的,人類的婚姻制度也是一夫一妻的。忠於自己的伴侶,是成熟而且理智的成年人應有的責任。家是人類生活的起點
,是我們第一個學校,也是第一個社會,一切的學習活動,倫理觀念道德的養成所。婚外情違反了一夫一妻的制度,不但違反了道德,也傷害了夫妻的感情,嚴重的破壞了家庭,破損了家庭應有的功能,影響了社會秩序與善良的風氣。
婚外情是不正當的,儘管有時它可促進夫妻的情感及獲得性的滿足,彌補人生裡的一些缺憾,但當一對戀人攜手走進禮堂,踏上紅地氈,寫下盟約時便應有『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之偕老。』的決心。兩人同心建造的家庭,更應
建立在【聖經.馬太福音】中所提到的「磐石」:「雨淋、水
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在磐石上。
」婚姻應有穩固的感情做基礎,不受外在任何因素的影響,追
求靈肉的合一,甚或精神感情的提升。人是有靈性的高等動物,
生活在這世間的物種,只有人類能將一切德育、智慧遺留給下
一代,惟有我們的婚姻幸福,家庭生活美滿,才能使我們的子
孫受到庇蔭,倫理和道德的觀念才不致淪喪。
在教育工作的崗位上,二性平權教育、性教育及交友擇偶的
適當施教,倫理道德觀的重建,書香社會的提倡,讓我們及我
們的下一代,在精神感情的提升,講求靈肉合一的性及婚姻觀
係裡,婚外情才有可能在這個冷漠、功利的社會冷卻而漸漸消
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