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不生氣

2008113008:53
 

下二圖是我們學校的操場圖片,10多年來我就在樣的場地訓練學生踢球,推展尖山國小的足球運動。中間水泥地 畫了一個36M*20M的五人制球場,7人制球門擺放在水泥地外二端的草皮上,草皮中有一塊跳遠沙坑,踢7人制足球還得像打高爾一樣,在坑中想辦法把球踢起來,重要的是小朋友的腳踝要夠強,不要受傷。

這10多年來從來沒有哪位校長、總務主任認為那樣訓練很不安全,因為他們從沒來踢過球,從沒就沒來使用這操場。會擔心小孩腳受傷、會擔心場地不夠用的只有我,而有機會爭取經費改建操場的,也只有我和足球隊的戰績。95年的9月,體委會的李科長來學校視察訓練站的訓練,我當著教育局陪同的行政人員,提出改建成人工草皮球場的願望,李科長要我提出計畫來。就這樣開始築夢,我請來人工草皮的施作廠商,請他作規畫及概算,並引他見了校長。計畫書做好後,送請校長批示,他當著我、總務主任、事務組長的面,嘲笑著說:我就幫你蓋章,但一定是請不到錢的。

96年初,徐立委耀昌帶著朱鳳芝〔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教育官員在頭份國中召開說明會,校長仍然認為不會有經費而不參加,叫了我和總務主任與會,輪到本校報告時,朱委員不改嚴厲問政的口吻,質問校長為何不來及說你一位主任能決定什麼?能做什麼?是不是你校長不支持?徐立委見我無言以對的窘態,馬上幫我緩頰,說劉主任非常認真的在推行工作,我們一定要支持他,朱立委才馬上回說:就是你校長不支持,我們才更要支持你。被立委無情的質問,算是那無擔當的校長送給我一份特殊的禮物。

尖山國小社區足球場改建計畫書之三、四項內容:

三、改建計畫:

1. 將跳遠場地移至跑道外側空地。

2. 不平整草地整地舖設水泥或柏油,舖設人工草皮。

3. 跑道及內側運動場地,全面舖設人工草皮。

4. 保留原有排水設施,改善排水口。

5. 設置三座五人制及一座七人制足球場【 3座5人制球場〔可設3對3球場6座〕,平日上課及活動可容納三至六個班級,比賽時可以容納6隊同時進行5人制比賽】。

四、 預期效益:

1. 舖設人工草皮,使體育教學及訓練能在安全的場地上進行, 不因場地因素發生腳傷或跌倒產生之安全問題。

2. 學校發展體育特色,完善之場地為先決條件。整建完成後,體育教學或訓練如魚得水,無安全顧慮,能快樂學習及發展才能。

3. 提供社區活動場地,發展社區特色。

4. 辦理鎮、縣及全國性幼兒、學童、青少、青年、社會人士足球活動,有效增加運動人口。

這是足球場改建計畫書的部份內容〔因整個計畫無法貼上〕,送給縣府、體委會、教育部的計畫都是以此內容呈送,裡頭根本就沒有修建圍牆、種樹的內容。偉大的校長當時根本沒看內容就核章〔因為他就是認為不可能申請得到經費〕,補助經費下來後他也不看計畫書內容,只想著這筆錢可以做他想做的事,無論我怎麼說,怎麼和他溝通,他就是不能接受,只想著他是校長,一切要尤他做決定。溝通無效後的爭執,他至少用了三次〔尖山校長換你來當〕來做結束。

我只是據理〔專款專用〕、按計畫行事,但總務、校長始終拿安全的理由來阻擾整個計畫的進行,最後校長不管採購小組的會議,逕行交待設計師依他的想法設計,本來一個單純的球場改建,就因太多項目〔要種五棵60多萬包活的加冬樹,要修圍牆、要幫樹舖邊緣石、要做斷根牆..零零總總的無關操場改建的項目〕讓建商根本無利可圖,又因工程設計期間,校長二次長達14天的出國旅遊,案子長時間擱置,導致發包時間緊迫,最後終於無法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發包,體委會註銷補助,全案告終。

誰可以告訴我:校長可以有權不依計畫書行事? 這樣的校長值得人尊敬嗎?這是教育界的光榮還是恥辱?

同事告訴我: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校園裡如果還可以有土皇帝,教育還能從那裡看得到民主?看到希望?